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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法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委托代理人】 易德铭,浙江都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房子登记在被继承人一人名下,老五手上是否有遗嘱不确定,大概率没有;兄弟姐妹6人,老大、老二(宋又*系老二的代位继承人)、老三、老四、老六共同诉老五。 【法院判决】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浙0102民初5300号 原告:宋**,男, 194*年*月**日出生, 原告:宋**,男,195*年*月**日出生, 原告:宋**,女,1958年*月**日出生, 原告:宋**,女,196*年*月**日出生, 原告:宋又*,男,198*年*月**日出生, 法定代理人:王**(系宋又*母亲),女, 五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易德铭,浙江都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宋**,男, 1961年*月**日出生, ……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五原告和被告均等继承被继承人董**的遗产即各继承1/6;2、请求人民法院对2套房产依法分割:……。 被告辩称:被告户口原先在……的房屋内,这套房屋是被告和母亲共同承租的,以母亲没有购买产权。拆迁的时候被告是被安置人口。如果没有被告,只能安置一套房屋。被告未享受过福利分房。 …… 本院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案涉两套房屋登记在董**名下,应系董**的个人财产。……。董**死亡时未留有遗嘱,故应按照法定继承来确定原、被告的份额。又因宋**在董**的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即原告宋又*。故本案原、被告均系董**的法定继承人。考虑到被告宋**一直和董**共同生活,本院确认其对董**的遗产享有25%的份额,其余五位原告,各享有15%的份额。 ……,据此,依照……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登记在董**名下的坐落于……102室房屋由被告宋**一人继承所有,原告应协助被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二、原登记在董**名下的坐落于……110*室房屋由原告……继承所有,各自享有20%的产权份额,被告宋**应协助原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三、被告宋**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各102689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115元,减半收取21557.5元,有原告……各负担3233.83元,由被告宋**负担5388.35元。 审判员 刘筱文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法官助理 侯艳芳 书记员 傅京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