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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有效合同是所有生意的载体,有效合同创造利润!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符合约定解除条件或法定解除条件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合法有效的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即合同一方的单方通知就能解除合同,并不需要对方的同意。 合同解除后,应根据合同解除的具体原因确定双方承担的责任。若合同是因一方违约解除,守约方除可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和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请求违约方赔偿损失。若守约方已经履行完毕主要合同义务的,损失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司法实务中举证是一个难点,需要针对个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1、当违约方继续履约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可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用赔偿损失来代替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10条 2、合同通知解除,必须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4条 3、一方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时实际并无解除权,另一方未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间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提出异议,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法律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4、对方违约后,守约方继续接受违约方履行行为的,解除权消灭。 法理:接受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实,再行使合同解除权,有违诚信原则。 5、当事人因对合同履行情况发生争议,在诉讼中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行为不能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6、违约方已履行了绝大部分合同义务,守约方不得依约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观点:尽管合同的约定解除权优于法定解除,但不得滥用,更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果违约方已履行了绝大部分合同义务,因履行瑕疵解除合同,不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交易安全。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